刘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启动川剧“资阳河”传承保护的建议》(第12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川剧“资阳河”流派保护现状
川剧“资阳河”流派作为我市优秀地方特色文化,是“蜀人原乡”文化的一张特色名片。它是川剧“四大流派”之一,发源于沱江流域,以资阳为中心,是唯一按地名命名的高腔戏。自资阳县川剧团1985年裁撤以后,资阳川剧团再无机构、无编制、无人员,现川剧“资阳河”流派剧团是由川剧爱好者组成的民间业余团体。2006年,资阳市人民政府将川剧“资阳河”流派公布为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资府函〔2006〕36号)。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局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契机,结合文化扶贫、乡村振兴、打造文化品牌品牌等为抓手,从各方面为保护传承川剧“资阳河”流派保驾护航。一是落实政策保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12号)精神,我市于2017年5月出台了《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资府办发〔2017〕27号)文件,重视、支持戏曲艺术繁荣发展,为保护传承川剧“资阳河”流派提供政策保障。二是落实人才保障。我局积极鼓励引导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建立专项基金等形式,参与地方戏曲传承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戏曲演出团体,为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引进、培养人才提供保障;加快成资一体化合作,指导安岳县文体广新局与四川职业艺术学院在文化人才聚集、文化人才培养、文化产业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达成战略合作,在安岳县演艺中心(川剧团)设立“戏剧(川剧)教育实习培训基地”,为在校艺术学生提供实习演出平台,也为安岳培养专业戏剧(川剧)人才创造条件;指导乐至县文化艺术中心(原川剧团)加入“四川文化·院团联盟”,依托“四川文化·院团联盟”加强与全省各地院团以及戏曲创作、戏曲研究机构的交流合作和巡演,为打造川剧“资阳河”艺术文化名片提供保障;联合市教体局,在城区学校开设川剧“资阳河”流派兴趣课,请专业川剧老师为学生授课,从川剧的基本常识,到川剧的唱腔唱段,再到舞台指法、身法、步法,都以“最川剧”的标准进行讲授;指导部分县(区)文化部门与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联合开办“少儿戏曲培训班”,向青少年免费传授戏曲知识,营造保护传承川剧“资阳河”流派的良好氛围。三是搭建展演平台。在每年送文化下乡活动中安排川剧“资阳河”流派专场演出,2017年,组织开展送文化下乡戏曲专场演出60余场;结合文化扶贫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地方戏曲表演团体深入到基层(乡镇、学校、社区、贫困付等)开展送戏活动。在各种重大节庆活动中开展专场演出,2017年,市非遗展示中心在三贤公园、万达广场、梅西广场举办5场川剧“资阳河”流派专题展览,同时,向市民发放以川剧“资阳河”经典剧目为主题设计的书签;11月20日,市非遗展示中心举办“薪火相传·闪耀资阳”非遗专场活动,来自城区学校的200余名师生参观了川剧“资阳河流派”专题展览,聆听川剧老师的精彩教授,参加川剧脸谱绘制等系列专场活动,加深了对资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2017年11月27日,我市举办了“蜀人原乡·怡然资阳”2017年资阳市川剧“资阳河”专场展演,邀请成都、内江、自贡、遂宁4市的川剧艺术家与我市三个县(区)的川剧艺术家同台表演,为机关、学校、社区、川剧票友团等700余名群众带来视觉盛宴,省、市媒体进行了报道,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雁江区文体广新局在庆2018年新春活动中,组织开展了川剧“资阳河”流派专场演出;《资阳文艺》刊发了川剧“资阳河”流派历史渊源、项目介绍及背后故事文章。
二、关于启动川剧“资阳河”传承保护有关事宜
(一)关于“建立健全相关机制”的问题
您提出的这个建议很中肯,也很有必要。2006年,市政府已将川剧“资阳河流派”公布为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见资府函〔2006〕36号),切实加大了对该项目的保护力度。近年来,我局也一直着力于将该项目作为省级非遗捆绑项目打造申报,以期获得更好的传承保护。
此外,根据《中宣部、文化部关于加快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通知》(文政法发〔2011〕22号)要求“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已确定少数保留事业单位性质的院团,其他国有文艺院团(不含新疆、西藏地区)都要转制为企业,今后原则上不得新设或恢复事业单位性质的文艺院团”,从2011年起,中、省政策不允许市县新建国有专业文艺院团。面对这种情况,我局为了扶持基层、民间表演团体,专门设立了支持戏曲艺术等在内的文化改革发展专项资金。2017年5月又出台了《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资府办发〔2017〕27号),从政策层面为院团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近两年,雁江区财政局每年补助“川剧坐唱”专项经费30万元,对民间剧团给予资金扶持。
振兴川剧任重道远。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好国、省《关于开展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抓好川剧“资阳河”流派的保护传承。一是将积极与民间川剧表演艺术家、川剧保护协会、县(区)文化演艺中心联系,进一步挖掘、收集、整理川剧“资阳河”流派相关的图文资料,建档保存。二是大力支持川剧人才培养工作,积极选派川剧业务骨干参加省厅组织的“四川省戏剧培训班”学习。三是集中全市川剧艺术人才力量开展“资阳河”流派传统剧目的传承、现代剧目的编创(2018年5月乐至文体广新局邀请省专家专题打造《第一书记》现代川剧),组织人员走出去观摩学习和积极参与各级各类赛演,力争出精品。四是在雁江试点打造川剧“资阳河”流派传习基地,加强川剧“资阳河”流派保护的载体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开展非遗保护和传习活动,培养和壮大川剧“资阳河”流派的传习队伍,促进我市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五是加强对项目本体的保护传承,责成川剧“资阳河”流派所属区雁江区文体广新局评选出至少一名川剧“资阳河”流派表演艺术县级代表性传承人和一处项目保护单位后,再评选一名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市级每年补助一定的传承保护经费,为有效传承打下基础。
(二)关于“建立数据库和信息交流平台”问题
鉴于我市现有川剧“资阳河”流派文字、图片、数据等资料有限,暂不具备“建立数据库和信息交流平台”的条件。下一步,我局将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等,推进各类院团建设、组织开展本土戏剧演出,广泛收集川剧“资阳河”流派传承发展信息数据,逐渐建立档案系统,加快奠定专业数据库和信息交流平台的基础。充分利用市非遗展示中心文化阵地,加强对川剧“资阳河流派”的宣传,在社会上营造保护川剧“资阳河”流派的良好氛围。
(三)关于“将川剧‘资阳河’演出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问题
我市在每年送文化下乡活动中安排川剧“资阳河”流派专场演出,2017年,组织开展送文化下乡戏曲专场演出60余场,结合文化扶贫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地方戏曲表演团体深入基层(乡镇、学校、社区、贫困付等)开展送戏活动。下一步,一是将继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进川剧进校园、社区、乡村演出活动,营造爱川剧、唱川剧的良好氛围。二是组织培育川剧“资阳河”流派表演团队深入基层开展送戏活动每年不少于10场次。三是加大招生宣传,在市、县文化馆开办川剧“资阳河”流派青少年免费培训班,培养后继传人。四是每年市上至少举办一场、雁江区至少举办5场次的川剧“资阳河”专场文艺演出,为川剧表演者提供展示平台。五是在雁江试点培育、打造川剧“资阳河”流派传习基地,并力争研究出台《资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申报认定及管理办法》,每年给予川剧“资阳河流派”传习基地一定的经费补助,培养和壮大川剧“资阳河”流派的传习队伍,促进我市优秀非遗的保护传承。
(四)关于“在苌弘广场等群众集中的公共场所,划拨一定面积的公有房屋作为川剧团演出经营场所”问题
您提出的这个建议很有前瞻性,但涉及属地管理和公共场所使用问题,操作起来有一定难度。我局积极主动与雁江区进行了对接,目前城区内每个群众活动集中的公共场所都已全部使用,无法调整出新的演出经营场所。我们将继续协调城市管理部门及雁江区政府,争取在现有公共场所出现使用空缺时协调提供川剧团演出经营场所,或在新建公共场所中为川剧团演出经营提供一定场所。目前,可在市及雁江区文化馆每周免费提供1—2次培训场地的使用。
(五)关于“用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川剧团”问题
按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目前为止,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除可以购买包括民营团体文化演出外,尚不能用于支持民营院团服装及乐器、灯光、音响等设备购买。当前及今后,我们工作重点将按照您的建议,把功夫下在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建立专项基金等形式参与扶持川剧“资阳河”的传承发展。
(六)关于“成立市区两级川剧‘资阳河’传承发展领导小组”问题
经过先后多次机构改革和各类领导小组规范清理,市、区党委政府层面暂不能单独设立市、区两级川剧‘资阳河’传承发展领导小组。根据您的建议,我们正积极思考在市、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川剧“资阳河”传承发展领导小组,以强化川剧“资阳河”流派保护传承基础工作推进,更好地发挥我市地方戏曲艺术在资阳文化建设和精神家园建设中的独特作用,为“蜀人原乡怡然资阳”文化品牌打造增光添彩。
感谢您对我市文化工作的关心,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要求,加强戏曲保护与传承,支持戏曲剧本创作,支持戏曲表演团体发展,支持戏曲演出,加大戏曲普及和宣传力度,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打造“蜀人原乡”文化品牌作出应有的贡献。
资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