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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资阳市委员会四届二次会议提案第59号答复函
作者:文博科 点击量:11358 更新时间:2018/6/6 10:30:48 分享至:
 

市政协社工委:

    感谢你们对我市文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你委在政协资阳市委员会四届二次会议提案第59号《关于将“安岳石刻”命名恢复为“安岳石窟”的建议》,市政府办明确由我局主办,由安岳县政府会办。经我局和安岳县政府反复会商研究,现提出以下回复意见。

    一、“安岳石窟”“安岳石刻”是同时都在使用的名词

        (一)从文物专业角度看

    “安岳石窟”一般是指安岳县境内的石窟寺摩崖造像,主要依据就是《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国发〔2006〕19号)文件批准的安岳县境内的7处文物保护单位。当然,安岳县境内石窟寺类文物保护单位不止7处,还有很多县级、市级和省级的石窟寺文保单位。“安岳石刻”一般是指安岳县境内的石窟寺摩崖造像、其他圆雕造像、石刻经文、碑刻题记、墓葬石刻、建筑石刻、器物石刻等石质类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甚至涵盖了 “安岳石刻工艺” 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从上述定义看,“安岳石刻”和“安岳石窟”是大概念包含小概念的关系,即“安岳石窟”包含于“安岳石刻”范围内。

    (二)从“安岳石窟”“安岳石刻”的使用频率看

    “安岳石窟”和“安岳石刻”两个概念,在不同的场合都在使用。比如,以百度搜索为例,搜索“安岳石窟”,共找到约343,000个网页、2175张图片; 搜索“安岳石刻”,共找到约296,000个网页、2,305张图片。以新浪微博为例,搜索“安岳石窟”,共找到113条结果;搜索“安岳石刻”,共找到468条结果。再比如,通过中国国家图书馆查询,国内出版的冠有“安岳石窟”字样的出版物约110本,冠有“安岳石刻”字样的出版物约180本。可见,“安岳石窟”和“安岳石刻”,是被社会、大众普遍认可的两个名词,只是使用的场合、使用的习惯不一样而已,不存在只用“安岳石窟”或“安岳石刻”的情况,不存在谁替代谁、谁恢复为谁的问题,二者既不等同,也不排斥。二者的关系可以表述为,“安岳石窟”也是“安岳石刻”,“安岳石刻”以“安岳石窟”为主。

     二、维持“安岳石窟”“安岳石刻”使用现状

         (一)从历史价值角度分析

    “安岳石刻”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800多年前的汉代,在安岳境内出现以崖墓壁刻形式的“安岳石刻”作品。第二阶段为隋唐以后,在安岳境内出现石窟形式为主的“安岳石刻”作品,并上承云冈、龙门,下启大足石刻,成为川渝石窟体系的中心节点和中国中晚期石窟艺术发展历程的缩影。第三阶段为明清以后,在安岳境内出现包括圆雕造像、建筑石刻、墓葬石刻、器物石刻等多种形式的“安岳石刻”作品。可见,有实物支撑的安岳石刻文化可以上溯到1800多年前的汉代,而不仅仅是文献上的南北朝(距今约1500多年)或“安岳石窟”概念的隋唐(距今约1400多年),“安岳石窟”只是“安岳石刻”发展史上的一个体现形式,“安岳石刻”概念能够完整地呈现安岳境内历史以来的石刻文化。

        (二)从现实价值角度分析

         1.“安岳石刻”延伸了安岳石刻文化的历史脉络,可与资阳地区的汉代文化相互衔接,减少全市的文化断层,更符合客观事实,也更有助于增强资阳的文化自信。“安岳石窟”是全市文化历史脉络的重要体现。

         2.“安岳石刻”能够丰富安岳石刻文化的内涵和外延,加深世人对安岳石刻文化的理解,为石刻文化遗产的全面、综合性的保护与利用创造条件、拓展空间和预留更多可能。“安岳石窟”是“安岳石刻”的重要体现形式,是“安岳石刻”文化的集大成者。

        3.使用“安岳石刻”概念,符合社会各界对安岳石刻文化的历史认知和普遍认知,符合“安岳石刻”概念长期宣传使用的事实。“安岳石窟”,更多的出现在学术界,专业性较强。

        4.使用“安岳石刻”概念,有助于进一步强调与毗邻的“大足石刻”的联系。“安岳石刻”直观地反映了“安岳石刻”与“大足石刻”一体两分、互促互补的文化关系,有利于二者在文创、文旅乃至于今后“安岳石刻”申遗等方面合作。“安岳石窟”“大足石窟”,多用于学术研究比较。

        5.已通过市人民政府审议和人大常委会一审的《资阳市安岳石刻保护条例(草案)》,目前正在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该《条例》颁布后,将从法规角度正式确定“安岳石刻”的定义,但不会排斥学术界或其他社会各界使用“安岳石窟”。

        三、进一步做好“安岳石刻”“安岳石窟”保护利用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安岳石刻”“安岳石窟”保护利用工作。

    (一)加大“安岳石窟”“安岳石刻”的宣传力度

    “安岳石窟”“安岳石刻”是我市的文化名片,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二者的宣传力度,既重视利用广播电视台、报刊等传统宣传渠道,又重视微博、微信、自媒体等新媒体宣传渠道的使用,全方位宣传、推介“安岳石窟”“安岳石刻”,让二者进一步深入人心。

    (二)推动川渝石窟保护项目的深入开展

    力争通过省级层面的合作,在第一批川渝石窟保护项目试点项目的基础上,深化安岳、大足两地在石窟石刻保护利用项目上的合作,为川渝石窟保护提供更多实践和支撑。

    (三)重启“安岳石窟”“安岳石刻”申遗工作

      鉴于“安岳石窟”“安岳石刻”单独申遗工作难度较大,我们拟将“安岳石窟”“安岳石刻”作为大足石刻申遗拓展项目进行包装,择机向相关部门进行申报。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市文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资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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