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抢救川剧“资阳河”打造城市品牌,助力文化立市的建议》(第3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川剧“资阳河”保护现状
川剧“资阳河”流派作为我市优秀地方特色文化,是“蜀人原乡”文化的一张特色名片。它是川剧“四大流派”之一,发源于沱江流域,以资阳为中心,是唯一按地名命名的高腔戏。自资阳县川剧团1985年裁撤以后,资阳川剧团再无机构、无编制、无人员,现川剧“资阳河”流派剧团是由川剧爱好者组成的民间业余团体,每周六在雁江区文化馆座唱。2006年,资阳市人民政府将川剧“资阳河”流派公布为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资府函〔2006〕36号)。
二、关于由政府组织抢救川剧“资阳河”中提出的建议
1.成立川剧“资阳河”传承发展领导小组。根据您的建议,我们正积极思考在市、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成立川剧“资阳河”传承发展领导小组,以强化川剧“资阳河”流派保护传承基础工作推进,更好地发挥我市地方戏曲艺术在资阳文化建设和精神家园建设中的独特作用,为“蜀人原乡怡然资阳”文化品牌打造增光添彩。
2.川剧资料收集整理。2016年文化部门已开始着手对川剧“资阳河”开展了收集、整理、走访艺人、进行录音、采访等工作。鉴于我市现有川剧“资阳河”流派文字、图片、数据等资料有限,暂不具备“建立数据库和信息交流平台”的条件。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等,推进各类院团建设、组织开展本土戏剧演出,广泛收集川剧“资阳河”流派传承发展信息数据,逐渐建立档案系统,加快奠定专业数据库和信息交流平台的基础。
3.多种路径培养戏曲人才。为提高戏曲作品质量,我们从人才培养着手,指导安岳县文体广新局与四川职业艺术学院在文化人才聚集、文化人才培养、文化产业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达成战略合作,在安岳县演艺中心(川剧团)设立“戏剧(川剧)教育实习培训基地”,为在校艺术学生提供实习演出平台,也为安岳培养专业戏剧(川剧)人才创造条件;指导乐至县文化艺术中心(原川剧团)加入“四川文化·院团联盟”,依托“四川文化·院团联盟”加强与全省各地院团以及戏曲创作、戏曲研究机构的交流合作。指导部分县(区)文化部门与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联合开办“少儿戏曲培训班”,利用周末时间,向青少年免费传授戏曲知识,营造保护传承川剧“资阳河”流派的良好氛围。2017,乐至县文化艺术中心(原川剧团)还有序开展了4个传统剧目的复排。
4.持续丰富川剧展演平台。为促进川剧“资阳河”的发展,近年来我局在每年送文化下乡活动中均安排川剧“资阳河”流派专场演出,2017年,组织开展送文化下乡戏曲专场演出60余场。举办了川剧“资阳河”专场展演,邀请成都、内江、自贡、遂宁4市的川剧艺术家与我市川剧艺术家同台表演,相互间进行了艺术交流学习和探讨;11月,在市非遗展示中心举办了“薪火相传•闪耀资阳”川剧“资阳河流派”专场活动,来自城区学校200余名师生参观了川剧“资阳河流派”专题展览,聆听川剧老师的精彩教授,参加了川剧脸谱绘制等系列专场活动;雁江区文体广新局在2018年闹元宵活动中,组织开展了川剧“资阳河”流派专场演出。
三、关于恢复建立专业川剧团中提出的建议
1.开展地方戏曲摸底调查。为加快推动我市地方传统戏曲的保护、传承、振兴,市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带领相关人员深入到各县(区)对川剧“资阳河”艺术传承发展现状、面临的问题进行摸底调查,研讨分析,寻求解决的方法。2016年全面开展了资阳市戏曲普查工作,全市共普查到戏曲剧种2个(川剧、曲剧),形成普查信息数据表8套。目前,川剧面临基础差、受众面少、人员老化(大都在50岁以上)、青黄不接的状况。
2.多措并举支持川剧传承发展。我局积极鼓励引导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建立专项基金等形式,参与地方戏曲传承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戏曲演出团体,为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引进、培养人才提供保障;为了扶持基层、民间表演团体,专门设立了支持戏曲艺术等在内的文化改革发展专项资金。2017年5月又出台了《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资府办发〔2017〕27号),从政策层面为民营院团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近两年,雁江区财政局每年补助“川剧坐唱”专项经费30万元,对民间剧团给予资金扶持。
3.恢复或新建川剧团。我市原有2家国有文艺院团,分别是乐至县川剧团和简阳市艺术团。2011年5月,中宣部、文化部出台了《关于加快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通知》(文政法发〔2011〕22号)文件精神,2011年,按中央、省上深化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要求,市、县两级不允许保留国有文艺院团。为了保护川剧艺术表演队伍,我们通过各方努力改制成立了简阳文化艺术中心(现已划转成都市)和乐至文化艺术中心,明确其职能为传承川剧艺术、开展文化骨干培训、组织艺术创作与研究,从事公共文化服务。新组建艺术中心,职能界定明晰,并全额保障经费,负责对我市的“川剧资阳河流派”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承担传承和保护任务。
此外,根据《中宣部、文化部关于加快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通知》(文政法发〔2011〕22号)要求“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已确定少数保留事业单位性质的院团,其他国有文艺院团(不含新疆、西藏地区)都要转制为企业,今后原则上不得新设或恢复事业单位性质的文艺院团”,从2011年起,中、省政策不允许市县新建国有专业文艺院团。
感谢您对我市戏曲传承保护的关心和关注,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要求,加强地方戏曲的保护与传承,促进戏曲艺术繁荣发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为打造城市文化品牌助力文化立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资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