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陈毅纪念馆、安岳石窟研究院,市级有关部门,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2年度全市文物博物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在全市各类性质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现职从事文物博物领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包括退休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14号)条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审核相结合,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部门审核、市文物局复核受理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应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申报人员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程序进行申报。申报人本人登录资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srsj.ziyang.gov.cn/),选择首页下侧菜单栏“人才服务”-“资阳市职称申报平台”,注册登录后选择“资阳市文物博物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信息系统的提示如实填报。
(二)单位推荐。用人单位登录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选择“人才服务”—“资阳市职称申报平台”,进行单位注册后,按步骤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任期内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进行全面考核,对审查、考核合格的申报人员填写单位推荐意见。
(三)部门审查。按照属地原则,各县(区)文物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申报人员严格把关、审查核实,重点审核资格条件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并在任职资格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申报材料由各地主管部门统一上报。
(四)审核受理。市文物局对各相关单位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后受理。
(五)评审。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包括:答辩(中级职称全员答辩)、专业组评议、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网站,未按规定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答辩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六)审核确认、公示、发文。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统一印发通知。
凡审核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七)委托评审。不具备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条件的地区和单位,经商职称评审委员会,可委托代为评审,各县(区)如需委托市级对其所属人员进行初、中级职称评审,应出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评审函。
(八)资料领取。送审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下发1个月内,到市文广旅局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装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责任自负。领取材料人员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申报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4月16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截止时间。各主管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24:00,申报人员在申报时,可逐级进行审查,审查期间可返回修改和补充资料。
(二)纸质收件安排。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至21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址:资阳市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2号楼10楼1013室。联系人:周丽娜,电话:028—26092099。
五、评审费用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14号)可通过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网站公示公告栏查阅。
(二)申报人员应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专业知识、技术能力、业绩及技术成果,在相应的类别栏目准确选择申报专业。
(三)申报人员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人所在单位通过查询档案,结合现实表现、业绩贡献、公示结果等情况,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作出推荐意见,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四)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申报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并记入职称申报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人社部门撤销。
(五)在职称申报、评审的各阶段、各环节,如申报人在接到主管部门或评委会的电话、短信等通知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可核实申报资格的证明材料,即视为申报人不具备相应申报资格。评审过程中一律不再补充任何材料,申报人员务必提供完整材料,重点注意业绩佐证材料逻辑要清楚、材料要完整。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报送,当面清点,完备手续。评审材料不齐或手续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
(六)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组将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监督投诉电话:26111082。
(七)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八)计算任职资格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九)各地申报人员,在申报过程中,如有需要咨询的问题,请咨询各地主管部门,由各地主管部门汇总情况统一咨询市文物局。
(十)经评审通过并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的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装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审资格确认的重要基础材料。未及时领取的,后果自负。
(十一)申报评审工作联系电话
雁江区:028-26920707 安岳县:028-24536626
乐至县:028-23353073 高新区:028-26181812
临空经济区:028-25010287 市文物局:028-26092099
附件:1.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封面)
资阳市文物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