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力推进巴蜀生态康养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我市实际研究出台了支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12条政策措施,是实打实的“干货”和政策性“红包”。
一是鼓励品牌创建。对入围天府旅游名县候选县的,给予500万元补助,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100亩;对命名为天府旅游名县的,在省级奖补的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补助1500万元;对新创建的省级文旅特色小镇,给予一次性补助300万元;对新创建为国家5A、4A级旅游景区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500万元、500万元;对新评定为国家级文化或旅游产业领域示范园区(基地)、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和国家农业公园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500万元;对新评定为省级文化或旅游产业领域示范园区(基地)、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800万元;对新评定为五星、四星旅游饭店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00万元、200万元;对新评定为五级、四级文化主题旅游饭店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00万元、200万元;对新评定为国家金宿级、银宿级民宿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70万元、50万元。二是支持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对世界500强中的文旅产业类企业、国内文旅产业50强企业到资阳注册区域总部或研发中心的,给予企业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进入我市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上市公司投资控股且税收解缴在我市的文旅产业企业,给予企业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工商注册和税收解缴在我市,且总资产和年总收入均实现1亿元以上的文化旅游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500万元;支持文化旅游企业上市挂牌,对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成功上市的文旅企业给予500万元奖励。三是强化项目支持。实施重大文化事业项目贷款贴息,对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且建成投运的重大文化事业项目,以实际贷款投放额度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建设期间贷款利息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单个项目年贷款贴息不超过500万元;支持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采用PPP模式推进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文化旅游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投资1亿元以上的主题公园等重点文旅项目,可按程序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四是优化用地保障。对符合相关规划的文化和旅游项目及时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确需使用建设用地的,探索实施点状供地;在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等土地建设旅游项目,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文化和旅游项目所需建设用地,按具体业态和宗地用途确定供地方式,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方式供地,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供地方式保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