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拟订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及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推进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3.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活动。
4.组织推进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服务,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组织、指导、监督市级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5.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6.拟订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
7.管理、指导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艺术培训活动、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和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监管工作。
8.拟订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9.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10.负责出版物内容监管。组织党和国家及全省、全市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印刷和发行工作,制定全市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承担组织协调工作。
11.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管。
12.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对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
13.负责全市新闻机构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以及市内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
14.负责印刷业的监管。
15.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负责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和有关著作权国际条约应对事务。
16.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17.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管,负责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18.指导、协调和管理资阳辖区内广播电视台的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
19.指导、管理全市对外以及港澳台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对外及港澳台交流活动,协调、推动文化产品进出口工作。
20.负责管理全市文物事业。
21.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保持定力、专注发展,重点工作成效初显
(1)聚力攻坚,市博物馆项目建设步入正轨。(2)创新载体,“蜀人原乡”品牌影响不断扩大。(3)突出重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多线出彩。(4)多向发力,文化产业发展起步更加坚实。(5)统筹谋划,成资文化同城化发展取得实质进展。一是领导重视、全力推进。
2.重心下移、提质增效,公共服务再上台阶
(1)建阵地,完善功能、提升绩效。(2)抓活动,形式多样、满足需求。(3)强创作,推陈出新、凸显亮点。(4)补短板,文化铸魂、振兴乡村。
3.依法履职、强化监管,行业秩序更趋规范
(1)推进“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2)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确保生产运行和文化内容安全。(3)坚持问题导向,专项行动效果明显。
4.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1)着力抓好政治建设。(2)着力抓好思想建设。(3)着力抓好组织建设。(4)着力抓好作风纪律建设。(5)着力抓好机关自身建设。
二、机构设置
资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资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资阳市文物管理所。
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编制人数为32人(含下属二级单位3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6人。年未实有人数31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6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年初结转和结余211.7万元。
2018年度收入合计4434.2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2544.97万元,变化主要原因是:博物馆项目开工建设,投入经费增加。
2018年支出合计4484.1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支出增加2540.5万元,变化主要原因是:博物馆项目开工建设,支出经费增加。
2018年年末结转和结余161.76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4434.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23.15万元,占41.1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06.2万元,占58.77%;其他收入4.9万元,占0.1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448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7.91万元,占14.89%;项目支出3816.28万元,占85.11%。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4429.35万元、支出4482.8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2540.37万元、支出增加2540.31万元,变化主要原因是:博物馆项目开工建设,投入经费3166.2万元、支出经费3160.44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9.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3.03 %。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6万元,增长2.2 %。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9.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42万元,占4.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72.38万元,占60.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9万元,占2.6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6万元,占1.28%;城乡社区支出560万元,占29.03%;住房保障支出42.16万元,占2.1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929.1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5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9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4.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4.9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 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24.7万元。完成预算99.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财政拨款结转-基本支出结转。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60.33万元。完成预算37.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未全部支付完毕。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 文化活动(项): 支出决算为6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 群众文化(项): 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71.9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 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33.28万元。
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 电影(项): 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 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3.1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2.5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5.4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6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4.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6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2.1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7.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4.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3.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46万元,完成预算65.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65万元,占92.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1万元,占7.74%。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本单位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65万元,完成预算87.7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少0.78万元,下降7.48%。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次数相应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各项专项行动、日常工作任务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1万元,完成预算1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4.21万元,下降83.8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6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8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一是接待省文化厅调研组到我市调研工作3批次共计支出1950元;二是接待省新广局调研组到我市调研工作1批次支出1020元;三是接待省版权局到我市调研工作1批次支出480元;四是接待成都市文广新局到我市会商文化产业相关事宜1批次支出1300元;五是接待省文化厅、省文化馆一行参加四川省第三届群星合唱节1批次支出2580元;六是接待省“扫黄打非”办一行到资阳督查工作1批次支出745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606.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各项资金来源合法有据,使用合规合理,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保障了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取得了良好的绩效。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按计划目标进行了实施,根据计划目标、实施内容、建设要求,达到了预期质量目标和要求。于2018年12月31日,实际投入完成额占计划任务量的100%,通过政府财政资金的投入,特别是通过各项专项资金的投入,为我单位完成职能职责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市级文化改革和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3万元,执行数为1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为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成渝经济区文化强市目标,强化文化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支持,增强文化改革和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全市文化改革和发展,推动我市由文化资源大市向文化强市跨越。
2.文化惠民活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2万元,执行数为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实施一系列惠民、为民、乐民的文艺演出活动26场次(其中:戏曲类4场次)。以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基层群众乐于便于参与的方式,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着力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健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3.“蜀人原乡•放歌梦想”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四川省第三届群星合唱展演活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3万元,执行数为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此次活动期间共举办合唱展演2场,惠民展演1场,合唱指挥、声乐训练培训讲座1场,完成率100%。通过此次活动搭建的平台,不仅繁荣了合唱艺术、创新了公共文化活动形式和内容,加强了市州的交流学习,起到了以赛助训的推动作用,还进一步丰富了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4.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运行维护市级配套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1万元,执行数为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但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广播电视文化生活的基本需求,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农村贫困人口走上了脱贫致富的道路,为我市经济发展产生了促进作用。
5.远程在线监控系统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7万元,执行数为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切实加强了全市文化领域行业监管,预防和遏制全市文化领域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掌控各类文化娱乐场所经营秩序,及时应对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资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资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运行经费支出43.44万元。主要用于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资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差机构事务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发蔚县与改革事务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 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 指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 电影(项): 指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等方面的支出。
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 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 用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方面的支出。
1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 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实际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
第四部分 附 件
附件1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资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设11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财务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科技与规划科、文化艺术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公共服务科、产业发展科、开发宣传科、市场管理科(安全监管科)、广播电视管理科(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科)、文物博物科、人事培训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二)机构职能
1.拟订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起草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2.组织推动全市文化事业和产业、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4.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指导、推进全市艺术、广播电视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资阳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5.推进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广播电视和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动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组织实施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旅游产业发展。
9.指导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依法规范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对其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10.负责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综合执法,查处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1.负责管理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巴蜀文化、资阳特色文化走出去。
12.管理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登记、建档。负责组织遴选、申报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各县(区)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等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管理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文物安全工作。
13.组织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协同相关部门负责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14.指导博物馆建设管理和业务工作。指导和监督社会文物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文物和博物馆领域重大科研项目、科技保护、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文物和博物馆领域装备技术提升。
15.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16.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及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督管理全市性重大广播电视活动。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17.指导、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8.负责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对文化旅游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0.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1.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事业和产业、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旅游业融合发展。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文化软实力、旅游竞争力。加强全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和对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电视节目的监管。加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广播电视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传承,提升博物馆公共服务能力,加强文物交流和科技支撑,强化文物安全。
(三)人员概况
我局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编制人数为29名,其中行政编制26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3名。年末实有人数28名,其中行政编制25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3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年初结转和结余经费2,117,004.99元,全年部门收入44,342,510.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293,510.85元;其他收入49,000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全年部门支出44,841,925.82元,其中:项目支出38,162,780.99元;人员经费支出6,244,729.58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34,415.25元。2018年年末结转和结余经费1,617,590.02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严格按照《资阳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和2018-2020年支出规划的通知》(资财预〔2017〕34号)文件要求,增强绩效管理理念,遵循“全范围、全级次、全内容”编制方法,人员经费按标准、日常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分别编制,按时完成基础、项目报送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单位以年终审核无误的会计账簿数据以及与财政部门对帐的数据为基础,结合部门预算,真实准确地编报部门决算,全面反映单位年度预算执行、财务收支情况、资产变动扩及管理情况和事业发展成效。
(二)执行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坚守“反对浪费、节约开支”的原则,专款专用。2018年度的预算执行均达到目标进度。
(三)综合管理情况
我局在非税收入执收方面,严格按照收费政策和标准进行收费,并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要求进行管理,无任何乱收费和坐支情况发生;在资产管理方面,制定了固定资产、公务用车管理等制度,每年年末,各科室要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本着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编制下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由办公室统一购置,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规定实行政府采购,购回资产统一由办公室进行登记管理;在内控制度管理方面,我单位编制了内部控制手册,成立了财务工作领导小组,对局机关、各直属单位执行财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财务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对局机关重大收支项目提出意见建议,对重大项目建设、大宗物品采购中的较大规模开支进行监督,进一步制定了经费报销管理制度。在信息公开上,我单位自2014年起,预、决算都按要求在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并依法接受财政等部门监督。
整体绩效
2018年,全市文广新系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自加压力补短板、攻坚克难求突破,全面实施“112269”工程,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为加快成渝门户枢纽、临空新兴城市建设贡献了文化力量。
1.保持定力、专注发展,重点工作成效初显
(1)聚力攻坚,市博物馆项目建设步入正轨。目前,博物馆《展陈大纲》已通过省文化厅组织的专家论证、并得到市委市政府认可,项目主体工程、景观工程全面、同步加速建设,博物馆陈列展览招标前期工作正有序推进,全年项目可望超额完成6000万元投资任务。
(2)创新载体,“蜀人原乡”品牌影响不断扩大。一是突出品牌传播媒介的创作生产。二是加大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普及。
(3)突出重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多线出彩。一是牵头起草了《资阳市安岳石刻保护条例》,并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实现了我市地方实体法规零的突破。二是积极协调配合四川省考古研究院和同济大学建筑设计院编制《安岳石窟保护利用总体规划》,资阳文化遗产保护项目首次进入省级决策层面。三是保护措施落地见效。
(4)多向发力,文化产业发展起步更加坚实。一是拓宽发展视野。结合“三大活动”,由市领导带队前后三次,分赴咸阳、北京、杭州、上海、苏州和广州、佛山、深圳等地学习产业发展经验、组织招商引资、达成合作意向;紧锣密鼓做好资阳市文化产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前期准备工作,代市政府草拟《关于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制定我市加强对联系企业的帮扶,支持北彩印务转型升级、逢生印务文化产业园做大做强。二是着力项目带动。今年以来,共策划包装项目29个,计划总投资85.55亿元。其中,市本级策划包装项目两个,市图书馆迁建项目,计划投资1.3亿元,市美术馆新建项目,投资1亿元;雁江区策划包装字文化产业园、黄氏宗祠等项目3个,计划投资2亿元;安岳县策划包装《千年普州》歌舞剧、《柠檬宝宝》3D电影等项目7个,计划投资52.65亿元;乐至县策划包装文体中心建设项目、天怡时尚文化体验广场、鞋业文化小镇等项目15个,计划投资23.99亿元;安岳文物局策划包装安岳石刻艺术博物馆、文物保护房等项目3个,计划投资5.7亿元;成功引进项目资阳曼购文创中心,总投资4亿元,已纳入市政府2019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今年,全系统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入库预计达4.0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4%;文化服务业和新闻出版业预计实现营业收入35.34亿元,同比增长11%;服务业支撑企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5)统筹谋划,成资文化同城化发展取得实质进展。一是领导重视、全力推进。局主要领导亲自推动,多次赴成都局对接合作相关事宜,促成两市签署了文化同城化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将共建成资公共文化服务超市、公共文化云,加快两市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构建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提高两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水平。二是积极对接、深度合作。联动开展城市联盟文化创意设计大赛,充分利用成都创意周等品牌文化活动,为文化产业交流、合作提供载体。支持成都文创产业市场主体到资阳发展文创产业,高标准打造资阳文化创意园区。三是先行先试、成效明显。实现成资文化资源共享、活动共办、发展共融、文化服务功能同步。
2.重心下移、提质增效,公共服务再上台阶
(1)建阵地,完善功能、提升绩效。一是加快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二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三是推进公共资源联动共建。四是培育壮大文化人才队伍。
(2)抓活动,形式多样、满足需求。一是创新活动载体。首创“蜀人原乡·最美乡村”音乐季活动,分别在三个县(区)进行尝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首次承办省级大型文化艺术节会,“蜀人原乡·放歌梦想”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四川省第三届群星合唱展演活动,受到省文化厅领导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充分肯定,获得各参赛队伍的一致好评。二是保障基本权益。全年送文化下乡活动共组织160余场次,目标完成率达152%;农村电影公益放映目标完成率达100%;三是做实品牌活动。“百姓舞台·坝坝宴”群众才艺展示活动入选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的“百姓大舞台”数据库;“阅读存银行、书香传万家”“文化志愿坝坝宴、文化大餐乐万家”2项志愿服务活动入编2018年全省文化志愿服务典型案例;戏曲“六进”活动、“蜀人原乡”文化艺术周系列活动、“蜀人原乡”文化坝坝宴等品牌活动持续开展,内容不断丰富、质量稳步提升。
(3)强创作,推陈出新、凸显亮点。一是完善文艺精品创作生产规划。制定并印发《资阳市文艺作品创作生产三年计划(2018—2020)》,择优确定12类57件项目(题材)列入2018年—2020年创作项目库,9类39件项目(题材)入选市2018年—2020年文艺精品项目。二是抓好重点作品创作生产。现代京剧《陈毅回川》、现代川剧《青年陈毅》分别于8月、11月在成都成功首演,引起热烈反响;大型歌舞剧《千年普州》的策划方案、剧本初稿已完成,并争取到省文化厅2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反映乡村振兴、文化先行的《柳溪春暖》等3部微电影在2018年第三届美丽乡村国际微电影艺术节上获奖;推荐报送的8件作品参加四川省第二届农民艺术节暨“群星奖”比赛7件入围,其中获二等奖1件、三等奖1件、优秀奖4件,名列全省前茅。
(4)补短板,文化铸魂、振兴乡村。一是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满足农民群众文化需求。二是加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培育乡村特色文化。三是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定点帮扶,焕发联系帮扶村生机活力。今年筹资12万元,开展帮扶马鞍村“回头看”“回头帮”工作,帮助发展产业,协调解决农网改造、安装天然气和自来水、资助修建“连心桥”,我局被表彰为“全省贫困村帮扶先进单位”,马鞍村被提名表彰为全省“文化扶贫示范村”、市级“四好村”。
3.依法履职、强化监管,行业秩序更趋规范
(1)推进“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一是落实“互联网+审批服务”,18大项41小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受理、审核、办理。二是全面梳理审批流程,坚决落实简政放权,全年共压缩18项审批业务时限,缩减241个办件工作日。三是出台《关于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放宽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
(2)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确保生产运行和文化内容安全。一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度,组织开展全市双随机检查3轮,抽查经营单位160家次,责令整改46处全部到位;二是创新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制,深入乡镇检查13次,检查乡镇33个,开展市区联动13次,联合检查案件3件,发挥乡镇协管员积极作用,累计提供违法违规案件线索10件,协助查办案件2件,继续推行错时(延时)巡查制度,确保了文化市场执法监管不断,市场秩序不乱。三是坚持管行业必管安全的责任担当,将生产运行安全贯穿到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中,督促各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台账、隐患排查台账、整改台账,实行“闭环式”管理,确保全市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四是以“双创”工作为契机,提升文化市场文明形象。
(3)坚持问题导向,专项行动效果明显。以网站、网吧、出版印刷企业、演出市场、歌舞娱乐、广播电视传输和播出机构等为重点,采取部门联动、上下联合,明查暗访、督查督办的方式,先后开展“扫黄打非”“扫黑除恶”“重要节点保障行动”等12个专项行动。
4.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1)着力抓好政治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和加快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意见》,大力培育正气充盈的党内政治文化。
(2)着力抓好思想建设。结合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坚持“四个带头、四个纳入、四个结合”,抓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对四川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学习、抓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宣传贯彻,及时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打牢“蓝图再好、实干是关键,不做客人、要做主人”的思想根基,始终做到在党言党、在党为党、在党护党。
(3)着力抓好组织建设。围绕总书记提出的增强“八个方面本领”,采取送学轮训、集中培训、开展调研、常务轮值等方式,大力加强班子能力建设。
(4)着力抓好作风纪律建设。坚决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按照“精准+”要求,从严落实“清单制+责任制”,压紧压实领导班子“一岗双责”政治责任。
(5)着力抓好机关自身建设。围绕“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要求,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带头抓理念提升、抓工作落实、抓作风改进、抓攻坚克难。落实市委激励干部担当作为22条措施,从严进行目标绩效二次分配,形成奋勇争先、不甘落后的良好格局。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所有项目按计划目标进行了实施,根据计划目标、实施内容、建设要求,达到了预期质量目标和要求。于2018年12月31日,实际投入完成额占计划任务量的100%,通过政府财政资金的投入,特别是通过各项专项资金的投入,为我单位完成职能职责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存在问题
目前进展情况良好,无其他问题。
(三)改进建议
建议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资金支持,加大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发展的支持力度。
附件2
2018年市级文化改革和发展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资阳市财政局 资阳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资阳市文化改革和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资财教〔2012〕44号)文件精神,2018年预算安排文化改革和发展专项资金103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为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成渝经济区文化强市目标,强化文化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支持,增强文化改革和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全市文化改革和发展,推动我市由文化资源大市向文化强市跨越。
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成立了项目绩效自评领导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主要分两个步骤:一是准备阶段,主要收集绩效评价项目的基础资料。二是自评阶段,按照《资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撰写项目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局申报文化改革和发展专项资金103万元,市财政批复资金103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项目资金整体计划103万元。具体包括:市级非遗传承人补助经费0.9万元;基层文化干部培训10万元;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21万元;蜀人原乡文化品牌打造30万元;传承优秀文化16.1万元;文化产业25万元。
2.资金到位:2018年10月19日市财政局下达2018年市级文化和改革专项资金103万元,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2018年12月31日,文化改革和发展专项资金支出103万元,全部使用完毕。其中蜀人原乡文化品牌打造资金15万元调整资金用途,用于建设远程在线监控系统。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要求各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资金,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全部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支出预算和实施进度拨款,建设单位对专项资金实行分账明细核算,确保专款专用,票据合法,数据真实。每笔支出需经办人签字,出纳会计审核复查监督,领导审核签字。票据手续完成后,会计人员根据票据属性准确及时按会计科目编制会计凭证。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符合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市级非遗传承人补助经费。用于补助全市3名非遗传承人(雁江区2名、安岳县1名),每人每年按0.3万元补助,共计0.9万元。
2.基层文化干部培训。用于我局开展对全市基层文化干部晃脱贫攻坚、文物保护和文物安全等业务培训支出,共计支出10万元。
3.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2018年共评出3个乡镇级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和6个村级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共计补助21万元。
4.蜀人原乡文化品牌打造。项目经费已于2018年12月拨付给市图书馆10万元用于蜀人原乡大讲堂、拨付给市文化馆5万元用于蜀人原乡文化艺术周活动。15万元调整资金用途,用于建设远程在线监控系统。
5.传承优秀文化。项目经费16.1万元已于2018年11月拨付给乐至局10万元用于戏曲“六进”惠民演出活动;12月拨付给市文管所6.1万元,用于编撰《资阳非遗故事书籍》。
6.文化产业。用于扶持文化产业发展,分别补助雁江区四川两节山酒业有限公司5万元、安岳北彩印务有限公司7万元、乐至四川讯宏传媒有限公司3万元,共计15万元;12月拨付给市非遗展示中心10万元,用于资阳市3个市级非遗传习基地展示、传承活动等补助。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市级非遗传承人补助经费。全市3名非遗传承人(雁江区2名、安岳县1名),资金全部补助到位。
2.基层文化干部培训。完成1场全市基层干部培训暨脱贫攻坚专题培训会;完成1场全市文物保护和文化安全培训会。
3.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评选出丰裕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天马乡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孔雀乡综合文化服务中心3个乡镇级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评选出资溪街道办事处八角井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迎接镇东庵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大埝乡黄金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乾龙乡福渠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天池镇西街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佛星镇观音岩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6个村级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
4.蜀人原乡文化品牌打造。2018年12月5日,市图书馆与北京紫耀未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并完成资金支付9.98万元,协议规定2019年4-12月举办 4场“蜀人原乡文化大讲堂·名家讲坛”专题讲座。截止2019年8月8日已经举办2场,剩余2场12月底前完成。市文化馆2018年10月圆满承办第三届“蜀人原乡”文化艺术周“坝坝宴”及各县区艺术交流演出,组织创作排练在开幕式和本土优秀原创歌曲展演中大型歌舞节目《鼓舞》和《这就是资阳》两个节目,表演获好评。
5.传承优秀文化。乐至开展9场戏曲“六进”惠民演出活动;市文管所已完成《资阳非遗故事》书稿编撰和配图拍摄等,计划年底前进行刊印。
6.文化产业。扶持3家文化企业;研究、制定《资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管理办法》,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每年对3个市级非遗传习基地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级,考核等级为优秀和合格的,分别给予适当的补助。
(二)项目效益情况
1.市级非遗传承人补助经费。落实市级非遗传承人补助经费,支持与鼓励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非遗传习、展示、宣传等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2.基层文化干部培训。全市基层干部培训暨脱贫攻坚专题培训会旨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促进基层相互交流学习,加强文化精准扶贫,全面提升基层文化干部业务水平,促进基层相互交流学习,探索积累有益经验。
3.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以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有效统筹资源,丰富服务供给,提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效能,更好地满足基层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4.蜀人原乡文化品牌打造。蜀人原乡大讲堂有利于传播中国传统文化。继承和发扬传统优秀的传统文化,可促进国家民族认同、凝聚人心、激发民族意志,可扭转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有助於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蜀人原乡文化艺术周活动,不仅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了欢乐和谐的节日气氛,也推出了一批优秀的文艺队伍和文艺作品,使资阳的文艺舞台呈现出百花争艳、繁花似锦的美好景象。
5.传承优秀文化。充分发挥戏曲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中的积极作用,形成传承传习和社会熏陶相结合的戏曲传承发展新局面,为资阳戏曲振兴提供重要支撑。整合我市非遗资源,重点挖掘“非遗”项目技艺传承及背后的故事,展现项目技艺流程,提炼文化传承精神,编撰《资阳非遗故事》,全面宣传展示我市非遗项目文化内涵,加大非遗宣传传播力度,创响“蜀人原乡”文化品牌。
6.文化产业。扶持3家文化企业、制定《资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管理办法》,规范传习基地申报管理和保护单位考核,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习活动,大力推进非遗传承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按计划目标进行了实施,根据计划目标、实施内容、建设要求,达到了预期质量目标和要求。于2018年12月31日,实际投入完成额占计划任务量的100%,通过政府财政资金的投入,特别是通过各项专项资金的投入,为我单位完成职能职责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存在问题
目前进展情况良好,无其他问题。
(三)相关建议
建议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资金支持,加大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发展的支持力度。
附件3
2018年文化惠民活动经费(文化扶贫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5月市财政局通过《关于下达2018年市级文化惠民活动经费(文化扶贫项目)的通知》(资财教〔2018〕53号)下达文化惠民活动专项资金52万元。用于26场次文化惠民演出活动。
(二)项目绩效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实施一系列惠民、为民、乐民的文艺演出活动26场次(其中:戏曲类4场次)。以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基层群众乐于便于参与的方式,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着力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健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成立了项目绩效自评领导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主要分两个步骤:一是准备阶段,主要收集绩效评价项目的基础资料。二是自评阶段,按照《资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撰写项目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局申报文化惠民活动专项资金52万元,市财政批复资金52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项目资金计划52万元。
2.资金到位:2018年5月22日市财政局下达市级文化惠民活动经费(文化扶贫项目)资金52万元,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2018年12月31日,文化惠民活动经费支出52万元,全部使用完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资金,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全部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支出预算和实施进度拨款,建设单位对专项资金实行分账明细核算,确保专款专用,票据合法,数据真实。每笔支出需经办人签字,出纳会计审核复查监督,领导审核签字。票据手续完成后,会计人员根据票据属性准确及时按会计科目编制会计凭证。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符合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是制定方案。年初制定文化惠民活动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制定保障措施,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二是政府采购。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我局专门成立大宗物资采购办,负责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确定中标演出公司。
三是加强指导。局机关相关科室和市文化馆负责对节目内容的审查、指导,确保项目质量和意识形态安全。
四是问需于民。由各县( 区)组织人员采取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群众真实需求,及时调整节目形式,将群众喜爱的节目送到他们身边,提高群众满意率。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全年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活动26场。节目形式主要以民俗表演、舞蹈、声乐、小品、小戏、魔术、杂技、相声等不同艺术形式构成;以反映时代精神、讴歌资阳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成就,弘扬本土文化等为主要内容。丰富多彩的系列文化活动深受群众喜爱。
(二)项目效益情况
一是政策决策。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新的时期按照新的要求,继续抓好全市群众文艺事业,繁荣基层文化,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新需求,让全市老百姓享受丰富的文化盛宴。二是过程管理。文化惠民活动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实施管理和使用。全部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支出预算和实施进度拨款,确保专款专用,票据合法,数据真实。三是资金绩效。坚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和“结对子、种文化”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文艺演出、文化培训,拉动各地孵化出自己的文化“生力军”队伍,产生造血功能,打造一批基层文化活动品牌,增强基层文化产品供给能力。2018年全市组织文艺队伍、文艺节目深入各乡镇(村)、社区、学校、部队进行文化惠民演出160余场;组织文艺骨干深入基层对当地文艺队伍进行辅导,交流腰鼓和坝坝舞编排、表演的经验和技巧,注重从中发现并培养乡土文艺人才、文化队伍,逐渐培育起来的基层文艺队伍已有600余支,真正实现了 “送文化”与“种文化”的有机融合,保障了群众享受精神食粮的基本权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年初工作目标,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认真组织文艺队伍深入基层开展惠民、为民、乐民文艺演出活动26场次,完成率100%。丰富多彩的系列文化活动深受群众喜爱。
(二)存在问题
2018年文化惠民活动计划投入资金52万元,实际投入资金52万元。全年文化惠民活动如期完成,资金到位及时,使用规范。但地方财政每年安排用于文化活动、文艺作品创作等方面的经费存在不足,导致购买的节目形式、种类较单一。
(三)相关建议
市级文化惠民扶贫资金极大程度上推动了全市文化行业扶贫工作的开展,但由于资金有限,推动文化扶贫项目建设时存在资金缺口,建议加大文化扶贫资金支持投入力度。
附件4
2018年“蜀人原乡•放歌梦想”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四川省第三届群星合唱展演活动经费支出绩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四川省第三届群星合唱展演活动由省文化厅和资阳市人民政府主办,省文化馆、省群众文化学会、资阳市委宣传部、资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雁江区人民政府联合承办。活动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讴歌新时代、唱响改革颂和实现伟大“中国梦”为主题,通过繁荣合唱艺术,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项目绩效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讴歌新时代、唱响改革颂和实现伟大“中国梦”为主题,繁荣合唱艺术,创新公共文化活动形式和内容,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快构建覆盖全省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成立了项目绩效自评领导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主要分两个步骤:一是准备阶段,主要收集绩效评价项目的基础资料。二是自评阶段,按照《资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撰写项目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市财政局通过《关于下达2018年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资财教〔2018〕81号)下达资金20万元、通过《关于下达“蜀人原乡•放歌梦想”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四川省第三届群星合唱展演活动经费的通知》(资财教〔2018〕100号)下达资金63万元。共计83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项目资金计划83万元。
2.资金到位:市财政局下达“蜀人原乡•放歌梦想”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四川省第三届群星合唱展演活动经费83万元,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2018年11月30日,“蜀人原乡•放歌梦想”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四川省第三届群星合唱展演活动经费支出83.63万元,全部使用完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资金,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全部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支出预算和实施进度拨款,建设单位对专项资金实行分账明细核算,确保专款专用,票据合法,数据真实。每笔支出需经办人签字,出纳会计审核复查监督,领导审核签字。票据手续完成后,会计人员根据票据属性准确及时按会计科目编制会计凭证。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符合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是制定方案。制定“蜀人原乡•放歌梦想”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四川省第三届群星合唱展演活动筹备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制定保障措施,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二是组织机构。为确保此次展演活动的顺利举行,成立四川省第三届群星合唱展演活动组委会及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演出统筹组、后勤接待组、安全保障组。
三是主动作为。本次四川省第三届群星合唱展演是一次全省性的公共文化活动,也是资阳建市20周年以来首次承办的省级大型文化赛事活动。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全力配合,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活动的联络协调工作,确保活动圆满举行。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18年9月5至7日 “蜀人原乡·放歌梦想”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四川省第三届群星合唱展演活动在资阳市举行。这是资阳设地建市20周年来第一次举办省级大型文化赛事活动,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局党组高度重视、有力推进和活动组委会指挥协调下,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得到了省文化厅、市委分管领导、省文化馆的肯定和各市(州)代表团队的交口称赞。
(二)项目效益情况
活动期间,积极做好承办四川省第三届群星合唱展演活动的筹备工作,与省馆保持密切联系,细化承办活动方案,组织制作反音罩、演出场地布置、演出队伍联络组织、组队参赛,协助观摩团队接待、活动宣传、后勤保障等一系列工作,高质量完成了合唱展演承办相关工作。组织馆办苌弘合唱团参赛取得了第二名最佳演唱团队的佳绩,指导雁江七小合唱团参赛获优秀演唱团队。组织举办合唱展演惠民演出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开展全省合唱指挥及声音训练培训,聘请省著名音乐家朱曦、郑邦君培训参赛队伍骨干和我市合唱爱好者达400余人。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活动方案,此次活动期间共举办合唱展演2场,惠民展演1场,合唱指挥、声乐训练培训讲座1场,完成率100%。通过活动搭建的平台,不仅繁荣了合唱艺术、创新了公共文化活动形式和内容,加强了市州的交流学习,起到了以赛助训的推动作用,还进一步丰富了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二)存在问题
项目完成情况良好,无其他问题。
(三)相关建议
建议加大对文化重点项目的资金支持,全面提升群众文化水平。
附件5
2018年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运行维护市级配套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为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四川广电网络资阳分公司进行项目规划分配、项目监督管理及项目资金监管。四川广电网络资阳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和完善设施、队伍、保障、服务标准,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等工作,确保对各自然村的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进行运行维护。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18年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运行维护市级配套资金81万元,用于雁江区22个乡镇6709个自然村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运行维护的材料等支出。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成立了项目绩效自评领导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主要分两个步骤:一是准备阶段,主要收集绩效评价项目的基础资料。二是自评阶段,按照《资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撰写项目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6〕72号)文件和《四川省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运行维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教〔2014〕147号)文件精神,雁江区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运行维护经费由省、市、区三级财政共同分担,市级财政承担10%,每年预算专项资金81万元。2018年申报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运行维护专项资金81万元,市财政批复资金81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项目资金计划81万元。
2.资金到位:2018年3月8日市财政局下达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运行维护专项资金81万元,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2018年市级配套资金的实际支出81万元,主要用于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材料开支,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资金,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支出预算和实施进度拨款,项目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实行分账明细核算,确保专款专用,票据合法,数据真实。每笔支出需经办人签字,出纳会计审核复查监督,领导审核签字。票据手续完成后,会计人员根据票据属性准确及时按会计科目编制会计凭证。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符合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在项目实施中,四川广电网络资阳分公司具体负责实施,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主要负责工作指导和监督,财务人员按规范流程划拨资金,并对资金使用过程进行监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18年,计划对6709个自然村进行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进行运行维护,实际完成6709个自然村,完成率100%,达到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但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广播电视文化生活的基本需求,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农村贫困人口走上了脱贫致富的道路,为我市经济发展产生了促进作用。
2.社会效益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能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让群众更好的感受文化发展的效益,增加群众获得感。
3.生态效益
各个项目都不会存在环境污染的问题,因此也利于建设生态和谐城市。
4.可持续影响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利用群众更好的感受到经济社会和文化高质量发展带来的成果,有利于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同时也利于推动服务型无污染的文化旅游等相关产业发展,具有极大的可持续发展空间和影响力。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区域预计满意度达到95%及以上,实际抽样自评满意度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按计划目标进行了实施,根据计划目标、实施内容、建设要求,达到了预期质量目标和要求。于2018年12月31日,实际投入完成额占计划任务量的100%。
(二)存在问题
按《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建设“高清资阳 智慧广电”实施方案的通知》(资府办发〔2017〕49号)的规划,地面数字电视转播设备面临升级改造,原有设备运行维护费用较高。
(三)相关建议
建议安排专项资金解决资阳市地面无线数字电视升级改造和运行维护,确保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正常、高效运转。
附件6
2018年远程在线监控系统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远程在线监控系统主要是为切实加强全市文化领域行业监管,预防和遏制全市文化领域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掌控各类文化娱乐场所经营秩序,及时应对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二)项目绩效目标
围绕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事故致因、危险辨识与评价、灾害预防与控制、应急管理、预警预报,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电影院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为重点,依靠科技进步提升安全监管监察、企业安全管理、预警预报、应急救援等方法更加科学、手段更加完备。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成立了项目绩效自评领导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主要分两个步骤:一是准备阶段,主要收集绩效评价项目的基础资料。二是自评阶段,按照《资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撰写项目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8年12月12日我局向市财政局报送《资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变更2018年预算专项资金用途的函》(资文广新函〔2018〕123号),将当年结余资金57万元变更资金用途,用作建设远程在线视频监控系统经费。2018年12月21日,市财政局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用途的复函》(资财函〔2018〕457号)同意将“蜀人原乡最美乡村音乐季”当年结余资金42万元及市级文化和改革发展资金-蜀人原乡文化品牌打造当年结余资金15万元,共计57万元调整用于建设远程在线监控系统。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项目资金计划67万元,主要由当年结余资金调整用途57万元和2019年安全监控平台建设专项经费10万元组成。
2.资金到位:2018年12月21日市财政局同意当年结余资金57万元调整用于远程在线监控系统。2019年3月15日市财政局下达安全监控平台建设专项经费10万元,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2018年支出57万元,2019年5月支出9.81万元,共计支出66.81万元,主要用于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资金,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支出预算和实施进度拨款,项目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实行分账明细核算,确保专款专用,票据合法,数据真实。每笔支出需经办人签字,出纳会计审核复查监督,领导审核签字。票据手续完成后,会计人员根据票据属性准确及时按会计科目编制会计凭证。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符合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2018年12月3日我局党组会研究议定建设远程在线监控系统。我局大宗物资采购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确定中标公司。
12月17日,经市财政局批准,我局远程在线监控系统通过委托代理机构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国内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单位。谈判公告于12月17日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平台发布。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从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对远程在线监控系统采购项目采用谈判的形式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商议推荐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业务代表袁世宇、监督员雷莉对开标及评标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
2018年12月3日,经党组会议定,在我局建设远程在线视频监控系统。2018年12月24日我局与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合同并完成第一次资金支付57万元。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建成后,按照局主要领导安排,2019年5月22日,由彭刚、蒋贵礼副局长率局纪检委员梅朝能、大宗物品采购领导小组成员袁世宇、市广电服务中心王用森、曾旭、供应商市网络公司伍强、汪忠铭等一行8人组成验收小组,对远程在线视频监控系统进行了验收,验收小组采取实地考核验收的方式,一是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对采购物品品牌、型号、数量等进行逐一核对。二是通过实际使用、功能演示等方式,对远程在线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进行验收。三是通过谈话询问的方式,对操作系统培训情况、相关制度制定情况、系统目前运行情况进行深入了解。经验收,远程在线视频监控系统已按合同要求采购、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将验收结果上报局党组会,经局党组研究,我局于2019年5月将剩余款项全部支付完毕。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物资采购情况。本次远程在线视频监控系统采购物品包括:46寸液晶拼接大屏9台、解码拼接控制器1台、大屏拼接支架、底座1套、高清数据线9 条、LED条屏1套、综合视频监控管理平台1台、万兆交换机1台、机柜1台、光模块8 块、操作控制台1 套、联想电脑1台、3P空调1台,上述物品均已采购到位,并经逐一核对,与合同所列清单品牌、规格均相符,符合验收标准。
2.系统安装情况。该项目所采购物品均由供应商市广电网络公司在合同限定时间内负责安装完毕,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及相关管理环节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验收规范,且符合合同要求。
3.系统运行情况。安装完毕后,供应商市广电网络公司对远程在线视频监控系统进行了调试,现系统能够正常使用。同时,市广电网络公司安排人员对广电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广电服务中心人员能够使用该系统。
(二)项目效益情况
1.文物保护工作的必然需要。保护文物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当前在全省范围内,田野文物盗窃盗掘案件时有发生,法人违法现象仍然存在,文物消防安全隐患较多,文物流通领域非法交易、非法收藏、拍假卖假现象依然存在,我市文物保护工作还存在点多面广、执法机构队伍较为薄弱等问题,文物安全形势较为严峻,通过技术手段强化文物保护单位的监控力度确有必要。
2.广播电视节目各环节监管的必然需要。广播电视是我们党和国家极其重要的意识形态工具,是兼具新闻信息传播功能和文化娱乐功能的综合性大众传播媒介,近年来,一些新兴媒体盲目追求点击率,不惜用低俗、庸俗、媚俗内容吸引大众眼球,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路上与主流媒体相去甚远。我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利用技术手段及时跟踪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新动向,及时发现苗头、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标准、规范,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造成既成事实带来更大损失和恶劣影响,正确引导广播电视节目走上健康轨道已成为必然要求。
3.文化市场安全监管的必然需要。随着我市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文化娱乐场所日益增多,公共文化阵地建设不断夯实,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需求不断增大,文化领域安全监管面临日益严峻的挑战。由于受人员的限制,文化领域监管人员的数量远远不能适应区域宽、任务重的现实需要,突击式、点对点的检查不能形成全覆盖、全时段的监管态势,且检查的周期长,无法对全部市场实施全面、及时、有效的监督管理,特别是乡镇文化市场监管尤其薄弱,建设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势在必行。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按计划目标进行了实施,根据计划目标、实施内容、建设要求,达到了预期质量目标和要求。实际投入完成额占计划任务量的100%。
(二)存在问题
目前远程在线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良好,无其他问题。
(三)相关建议
建议加大对远程在线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经费,确保系统发挥更大作用,对全市文化行业领域进行有效监管。
第五部分 附 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