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关于开展2020年度文化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资文广旅函〔2020〕20号
市级有关部门,雁江区文广旅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局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资阳市文化系列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艺术四个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申报评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在全市各类性质的企事业单位(不含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及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现职从事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艺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素质及职业道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诚信敬业,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现职以来,胜任本职工作,申报前规定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二)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
4.在工作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专业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并受到处分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三)学历、资历条件。符合《关于印发〈全省艺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文办发﹝2016﹞333号)、《关于印发<全省群众文化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文办发﹝2016﹞334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图书资料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 》(川文旅发﹝2020﹞70号)等规定的条件。计算任职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三个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文旅发〔2020〕82号)规定,今年艺术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对申报演员、演奏员2个专业副高及以下职称不作学历要求,对申报编剧、作曲、导演、指挥、美术、舞美设计、舞台技术、文学创作8个专业副高及以下职称学历要求降低至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艺术研究、动漫游戏两个专业学历条件仍按照川文办发﹝2016﹞333号要求执行。
(四)在基层从事文化系列工作,具有相应专业全日制大专学历且在基层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具有相应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在基层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具有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在基层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直接申报评审文化系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
(五)符合《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川职改〔1992〕69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文件规定的其它人员。
(六)继续教育证明材料。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情况应当作为其考核评价、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评定高一级职称资格的重要依据。
(七)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三、答辩要求
非本专业学历或破格申报人员按程序参加答辩。
(一)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未按规定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三)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优秀”“合格”的进入评审程序。
四、申报方式
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公示5个工作日)、有关部门(单位)审查程序进行申报。
(一)雁江区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推荐,经雁江区文化广电旅游局、人社局职改部门审查同意后,由雁江区文化广电旅游局统一报送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雁江区企业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推荐,直接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人事科。
(二)市级部门(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送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五、材料报送要求
报送的评审材料必须用牛皮纸档案袋包装,封面注明申报者单位、姓名、拟评专业及职务等,一人一袋。提交一寸彩色标准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备办证使用。评审表及申报名册在“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官网下载。
(一)学历和学位证明材料
按照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职称申报时不再要求群众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的通知》(川职改办函〔2018〕13号)要求,2002届以后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请将准确的毕业证号及学位证号填写在《资阳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里,并由用人单位核审签字,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不再提交;2002届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网上无法或无法准确查询其毕业证、学位证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不再提交,对于不认真履职,造成假学历参评获取职称情形的,将对审查单位进行严肃追责。
(二)初级职称材料
《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1份,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主要包括个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单位综合推荐意见等。
(三)中级职称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1份,不能与其它材料装订成册,单独提交。
2.《资阳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一式1份,申报单位统一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汇总,需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3.其它材料: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个人政治思想与业务工作总结(3000字以内)、代表本人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的业绩证明材料、单位公示结果一份,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注明学历、资历、业绩等的公示结果 。事业单位人员提供近4年年度考核表或任职届满考核材料复印件、聘任审批表及聘任文件复印件一份。近4年来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在初审工作结束后退回)
4.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个人提供的证件、填写的业绩及所有内容(学历、资历、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材料)进行认真验证和核实,在初、中级职称资格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复印件均须由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以及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复印材料未能反映申报人所起作用的,推荐单位应在复印材料尤其是集体奖项复印件上注明申报人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并加盖公章。如申报人员提供有未公开发表的调查报告或技术分析报告,须所在单位严格审核其真实性,由审核人签字,注明“已审核,属实”以及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中级职称的予以撤销,并将情况记入失信人员名单。
六、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
七、监督投诉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组将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监督投诉电话:26111082。
八、其他事项
(一)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周丽娜,电话:028—26092099,报送地址:资阳市市级机关办公区2号楼10楼1013室。
(二)评审通过人员在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进入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审查程序。
(三)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原件材料袋请于评审结束后2月内取回,逾期将统一销毁。领取材料人员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
5.四川省艺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
6.四川省群众文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
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