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文广旅函〔2020〕10号
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对政协资阳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0066号提案答复的函
王文花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文物事业发展的关心,您在政协资阳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的建议》(第0066号提案)已收悉,根据您的建议,我局组织人员进行专题调研,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市文物保护基本情况
(一)不可移动文物情况。全市境内共有县级及以上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119处125点,几乎全部分布在乡镇。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13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9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6处。目前,各处文物保护单位均已落实“四有”工作。
(二)可移动文物情况。我市馆藏文物共计2911套(5694件)。其中,雁江区文物管理所822套(1127件)、乐至陈毅故里管理局877套(1355件)、安岳县文物管理局1212套(3212件)。
(三)保护现状。一是为文物立法,出台《资阳市安岳石刻保护条例》。我市于2016年7月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通过我局多次争取,确定将《资阳市安岳石刻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作为我市首部地方性实体法规,由我局牵头开展草拟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条例》起草领导小组,经过一年的立法调研、起草和修改,《条例》于2018年12月7日顺利通过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于2019年2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标志着资阳市首部地方性实体法规正式诞生,填补了资阳市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缺失的空白,为安岳石刻的保护利用提供了法律保障,为雁江区、乐至县的石刻文物保护提供了工作参考和借鉴。二是编制《安岳石窟保护利用总体规划》,为安岳石窟保护利用提供指引。我局争取到省文物局划拨110万元省保资金,并指导安岳县编制《安岳石窟保护利用总体规划》。我局主要领导多次带队到省文旅厅、文物局协调,2019年10月该规划通过了省政府批复。该规划为进一步保护和利用好安岳石窟资源,推进“中国石刻艺术之乡”品牌建设,促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三是有序推进市博物馆建设,为城市树立文化标识。市委市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投资1.7亿元用于市博物馆建设。市博物馆总用地面积42.5亩,总建筑面积约13291.21㎡。目前,市博物馆副楼已竣工、主楼已封顶,正在进行主楼外幕墙及消防等安装工程工程施工;景观工程已完成部分场平和苗木种植工程。《博物馆展陈设计方案》已于2019年底通过省文物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四是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文物保护工程有序推进。近年来,我局积极争取国、省文物局的支持,先后完成卧佛院、千佛寨等部分国、省保单位抢险加固、渗水治理等本体保护;落实了文物保护“四有”工作;2019年新增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今年6月初步划定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已报省文物局审批;今年4月,我局向省文物局申报2021年文保项目11个。五是强化文物安全监管,确保无文物安全事故发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物安全工作,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对县(区)目标考核任务;我局高度重视文物安全工作,印发了《全市文广旅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资文广旅发〔2019〕95号),局党组书记、局长谢劲松为全市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为直接责任人,文博科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日常文物安全工作;并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重要议题,定期组织召开专题研究会;全面落实文物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县(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文物安全管理制度、巡查检查制度、应急预案、安全台账,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建立起文物安全长效机制;每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文物安全培训演练;加大文物安全检查频次,重点开展博物馆和文物古建筑专项大检查,会同市消防支队对博物馆(纪念馆)和文物建筑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六是开展文物保护利用区域合作,为文物保护利用拓展朋友圈。我局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资同城化发展机遇,分别与成都市、大足区签订了文物保护利用战略合作协议,建立定期的文物保护交流机制,在不可移动文物本体保护、文物保护成果交流宣传、文物安全保护、专业人才培养、专家资源共享以及馆藏文物资源共享等方面深度交流合作。
二、关于加强基层文物保护工作有关事宜
(一)加大投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决定着文物保护工作的成效。一方面我局主要领导多次带队到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省财政厅争取文物保护项目和经费,共争取到国、省级文物保护资金7000余万元。我局指导各县(区)先后完成了雁江半月山摩崖造像、安岳卧佛院摩崖造像千佛寨摩崖造像、乐至睏佛寺摩崖造像等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抢险加固、渗水治理等本体保护工程;落实了文物保护“四有”工作,完成市内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碑、界桩的制作、安装工作。市财政在经费十分困难的条件下,每年对每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拨付1万元的补助经费,专项用于文保单位日常维护工作;2019年和2020年,市财政分别划拨200万元专项资金给安岳县,用于安岳石刻保护。另一方面,今年,为助推我市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保护、数字化展示、环境整治、“三防”等保护工作,我局指导县(区)认真研究、再次包装和申报2020-2021年文物保护项目23个、计划申报补助资金上亿元。此外,为加强对全市国、省文物保护项目的申报、以及资金使用管理,我局下半年将成立资阳市文物保护项目工程推进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协调争取项目资金,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二)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队伍建设。我局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基础队伍建设工作。一是加强文博队伍建设。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市组建了资阳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并加挂了资阳市文物局牌子,市文广旅局设文博科,现有人员2人。2019年8月,成立了资阳市博物馆,挂资阳市文物管理所牌子,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核定编制13个(在原市文管所编制3个基础上,新争取10个编制)。今年,通过市委组织部“人才引进”且不占编制的方式,引进2名文博专业人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3个县(区)也相应建立文物保护专业队伍,雁江区设文物管理所,安岳县设文物局、文物保护中心和安岳石窟研究所,乐至县设文物管理所和陈毅故里景区管委会。目前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有临聘看护人员70人,安岳县还配置了40余只狼犬,通过人防、技防、犬防 “三防”措施保障我市文物安全。二是适时开展业务培训。我局每年组织召开全市文物保护和文物安全工作培训会,邀请省局领导和省文物专家作文物保护专题培训,参会人员辐射至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保员,着力提升基层文物保护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同时,充分利用成资同城化合作,每年组织各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文物保护业务骨干参加成都文物局组织的文物执法、文物保护、文物安全等专题培训。指导各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每年开展文物保护工作培训会,邀请消防支队开展消防培训演练。三是开展交流学习。我局将充分利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资同城化合作契机,通过建立文物保护人才交流机制,不定期组织派业务骨干走出去学习,借鉴大足文广旅局、成都文物局先进经验,推动我市文保人才队伍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设施建设。近年来,我局不断完善文物保护单位安全设施建设,全市共计20处文物保护单位204个点位安装了视频监控设备,监控系统纳入了安全生产“科技兴安”视频监控体系。同时,我市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都划定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第十七条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依法保护不可移动文物。
(四)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宣传。我局高度重视文物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充分利用节庆活动、法制宣传月、文物培训会等,加强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等宣传,增强文物保护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提高文物保护意识。二是将《文物法》《条例》等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纳入“七五”普法宣传内容,在市、县两级电视台、电台和网站开设《条例》宣传专栏;以“七五”普法为基础,充分利用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18”国际博物馆日”“6.13文化遗产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发放宣传单和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深入机关单位、乡镇社区、企业、学校、寺庙,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法》《条例》等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全民文物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文物保护社会氛围;市人大将每年7月作为《条例》集中宣传月,由我局牵头,重点开展《条例》宣传“四进”活动(进机关、进乡村、进景区、进文保点),通过在各部门、各乡镇、城市商业区、重点景区及文物保护单位等场所,组织各牵头部门以摆放展板、悬挂宣传横幅、集中设置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光盘等形式进行宣传;创作了快板、舞蹈、小品等《条例》宣传专题节目,利用百姓大舞台、送文化下乡等活动,全面开展《条例》宣传;在圆觉洞、千佛寨、毗卢洞、华严洞、卧佛院等重点石刻景区制作《条例》固定宣传牌120个,在高速路口、国省干道和乡镇(街道)场镇显著位置悬挂或张贴宣传标语230幅。三是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将《文物保护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市、县两级图书馆借阅内容,并在农家书屋专门设立法律专栏,将《文物保护法》《条例》作为广大群众法制学习内容,扩大宣传覆盖面;充分利用农村广播室的宣传作用,在群众劳作、午休时间段播报《文物保护法》《条例》具体内容,做到入脑入心,增强群众法制意识,提高文物保护意识;定期组织对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人员、文物点看护员进行法治培训,提升了管理人员的依法管理水平,增强了看护人员的法律知识。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文物保护事业的关心,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健全文物保护部门联动机制和安全保护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文物保护单位和有关部门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持续开展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多形式、多途径,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不间断开展文物保护普法教育,增强公众文物保护意识,营造自觉依法保护文物的良好氛围。
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