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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命名1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作者:文博科 点击量:7454 更新时间:2021/12/16 19:44:39 分享至: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各县(区)从本地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中,遴选了一批整体保存较好、历史文化价值较高的点位申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经我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勘察、评估和论证,并经市政府批复同意,雁江区龙首山摩崖石刻、安岳县中共文家寨区委旧址、乐至县碾场遗址等14处文物保护单位近日被命名为资阳市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