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拟订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起草历史文化保护方面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2.组织推动全市文化事业和产业、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4.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指导、推进全市艺术、广播电视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资阳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5.推进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广播电视和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动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组织实施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旅游产业发展。
9.指导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依法规范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对其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10.负责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综合执法,查处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1.负责管理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巴蜀文化、资阳特色文化走出去。
12.管理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登记、建档。负责组织遴选、申报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各县(区)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等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管理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文物安全工作。
13.组织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协同相关部门负责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14.指导博物馆建设管理和业务工作。指导和监督社会文物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文物和博物馆领域重大科研项目、科技保护、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文物和博物馆领域装备技术提升。
15.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16.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及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督管理全市性重大广播电视活动。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17.指导、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8.负责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对文化旅游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0.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1.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事业和产业、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旅游业融合发展。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文化软实力、旅游竞争力。加强全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和对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电视节目的监管。加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广播电视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传承,提升博物馆公共服务能力,加强文物交流和科技支撑,强化文物安全。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加强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着力提升行业系统战斗力。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二是担当使命追赶跨越展现新作为。三是坚持从严管党治党。
2.贯彻“双圈首位战略”聚能量,着力提升区域协同驱动力。一是积极推进资阳大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二是加强文旅合作加快融入巴蜀文旅走廊。
3.瞄准行业发展高质量,着力提升文旅产业竞争力。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坚持高位推动发展。二是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进“文旅+”融合发展。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化项目支撑发展。
4.适应消费升级调结构,着力提升优质产品供给力。一是围绕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作无愧时代的精品力作。是围绕满足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丰富文化产品。三是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开发全链条旅游产品与服务。
5.优化配套体系强基础,着力提升文旅综合支撑力。一是加强公共文化阵地建设提供服务支撑。二是加强智慧文旅建设提供信息技术支撑。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供文旅人才智力支撑。
6.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着力提升文旅品牌影响力。一是加强文物保护利用。二是加强非遗保护传承。三是以品牌创建为载体,不断提升旅游质量。四是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打响“四张名片”。
7.聚焦重点难点“放管服”,着力提升行业治理内动力。一是优化文旅行业营商环境。二是加强文化市场服务与监管。三是抓实文广旅行业安全生产。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2213.83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5692.87万元减少3479.04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博物馆建设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213.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3.83万元,占54.8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00万元,占45.17%.
(二)支出预算情况
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支出预算221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2.83万元,占28.59%;项目支出1581万元,占71.41%。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13.83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479.04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博物馆建设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3.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00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64.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1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1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13.8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1192.87万元增加20.96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64.26万元,占87.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33万元,占3.9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11万元,占3.39%;住房保障支出60.12万元,占4.9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454.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409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文化旅游形象营销宣传推广方面的项目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2022年预算数为6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惠民活动项目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2022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文艺精品创作项目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8.9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2022年预算数为21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专项经费项目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广播电视(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81万元,主要用于: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运行维护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8.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31.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3.3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6.04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60.1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2.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1.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41.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
本年度拟安排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招商引资、接待领导或专家调研、考察、交流及学习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1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2021年预算持平。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000万元,主要用于:资阳市博物馆项目建设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1.22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1.29万元,减少13.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2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文化惠民活动演出、大数据公众信息平台服务(入境短信)、市旅游综合管理服务及数据对接平台通信运营商数据服务、文化旅游展会展馆设计搭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用车1辆。单位无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所有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绩效目标具体情况详见公开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指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指文化旅游市场管理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局机关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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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2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