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市级有关部门,局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全市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旅游工程五个专业(系列)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全市从事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旅游工程等领域相关工作的技术技能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出台的《关于印发〈四川省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文旅办〔2021〕50号)《关于印发〈四川省群众文化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文旅发〔2021〕49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图书资料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文旅发〔2020〕70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旅游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文旅发〔2021〕60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文旅发〔2021〕48号)(文物博物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按照近期省文物局下发文件执行。)等规定的条件执行。详细内容请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评审管理管理信息系统栏(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首页“职称评审”专栏进入“政策法规”栏查阅)、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才服务”专栏进入“政策文件”栏查阅)或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网站查询。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逐级审查、市文广旅局复核受理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应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申报人员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程序进行申报。
(二)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组织开展任职期满考核,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推荐材料主要内容包括反映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业绩、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等,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主要工作业绩,对应符合的具体申报条件,各单位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以及任职期满考核情况,并提出明确的推荐意见。
(三)逐级审查。各县(区)申报人员,按照属地原则经所在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查核实,重点审核资格条件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并在任职资格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申报材料由各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统一上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四)审核受理。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各相关单位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后受理。
(五)评审。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包括:答辩(中级职称全员答辩)、专业组评议、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网站,未按规定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答辩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六)审核确认、公示、发文。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统一印发通知。
凡审核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七)委托评审。不具备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条件的地区和单位,经商职称评审委员会,可委托代为评审,各县(区)如需委托市级对其所属人员进行初、中级职称评审,应出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评审函。
(八)资料领取。送审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下发1个月内,到市文广旅局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装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责任自负。领取材料人员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申报安排
请各单位按照职称申报评审相关要求,做好各地职称申报前期准备工作,待正式通知下发后,能及时有效完成职称申报工作。
五、评审费用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应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专业知识、技术能力、业绩及技术成果,在相应的类别栏目准确选择申报专业。
(二)申报人员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人所在单位通过查询档案,结合现实表现、业绩贡献、公示结果等情况,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作出推荐意见,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申报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并记入职称申报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人社部门撤销。
(四)在职称申报、评审的各阶段、各环节,如申报人在接到主管部门或评委会的电话、短信等通知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可核实申报资格的证明材料,即视为申报人不具备相应申报资格。
(五)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组将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监督投诉电话:26111082。
(六)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七)计算任职资格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八)各地申报人员,在申报过程中,如有需要咨询的问题,请咨询各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由各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汇总情况统一咨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九)申报评审工作联系电话
雁江区:028-26920707 安岳县:028-24536626
乐至县:028-23353073 高新区:028-26181812
临空经济区:028-25010287 市文广旅局:028-26092099
附件:1. 四川省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旅游工程专业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目录
2.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封面及目录(样本)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样表)
4.资阳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样表)
5.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附件下载地址:/News/UploadFiles/file/20221111/202211111816038238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