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珺文、张莉委员:
你们在政协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抢救川剧“资阳河”流派的建议》(第5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川剧“资阳河”流派现状
(一)基本情况
“资阳河”是川剧“四大流派”之一,发源于沱江流域,以资阳为中心,是唯一按地名命名的高腔戏。“资阳河流派”盛于清末民初,雁江曾出现名家荟集,剧目丰富,交流观摩,拜师访友,切磋技艺的川剧会演盛大场面,盛况盖过全川各地;也曾班社林立:先有清光绪年间乐春建立的“名威科班”,为资阳河流派奠定基础;后有清末民初冯时扬创办的“伶垫”(后改名为“金玉班”),致力于高腔曲牌的规范,唱腔的改进大大的发展了川剧高腔艺术;建国前的著名班社也有“雁江金玉班”、“雁江大名班”等。
2011年,国家推行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2011年5月,中宣部、文化部就国有文艺院团的改革出台了《关于加快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通知》(文政法发〔2011〕22号)),经多方努力最后以分别组建安岳、乐至两个县级文化艺术中心,才以“改名不换人”的方式将安岳川剧团、乐至川剧团队伍和川剧传承职能保留下来(资阳地区(市)成立后,国家政策层面已经不允许地市一级组建成立国有艺术院团;受这一政策影响,原县级资阳市川剧团也已先期撤销)。
(二)保护传承情况
1.纳入市级非遗项目保护。2006年,资阳市人民政府将川剧“资阳河流派”公布为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资府函〔2006〕36号),切实加大保护力度。2011年“院团改中心”过程中,我局通过协调当时市辖的简阳市、安岳县、乐至县三个有川剧团的市、县政府,通过三定方案界定川剧团改为“艺术中心”后强化川剧艺术传承、研究职能。
2.出台支持戏曲传承发展政策。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12号)精神,我市于2017年5月出台了《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资府办发〔2017〕27号)文件,重视、支持戏曲艺术繁荣发展。
3.多种路径培养戏曲人才。指导安岳县文体广新局与四川职业艺术学院在文化人才聚集、文化人才培养、文化产业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达成战略合作,在安岳县演艺中心(川剧团)设立“戏剧(川剧)教育实习培训基地”,为在校艺术学生提供实习演出平台,也为安岳培养专业戏剧(川剧)人才创造条件;指导乐至县文化艺术中心(原川剧团)加入“四川文化·院团联盟”,依托“四川文化·院团联盟”加强与全省各地院团以及戏曲创作、戏曲研究机构的交流合作;指导部分县(区)文化部门与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联合开办“少儿戏曲培训班”,利用周末时间,向青少年免费传授戏曲知识,营造保护传承川剧“资阳河”流派的良好氛围。
4.持续丰富川剧展演平台。近年来,我局在每年送文化下乡活动中均安排川剧“资阳河”流派专场演出,2017年,组织开展送文化下乡戏曲专场演出60余场。同时,重视在各种重大节庆活动中开展川剧专场演出,2017年11月,市非遗展示中心举办了“薪火相传•闪耀资阳”川剧“资阳河流派”专场活动,来自城区学校200余名师生参观了川剧“资阳河流派”专题展览,聆听了川剧老师的精彩教授,参加了川剧脸谱绘制等系列专场活动;“‘蜀人原乡·怡然资阳’艺术周期间举办了川剧“资阳河”专场展演,邀请成都、内江、自贡、遂宁4市的川剧艺术家与我市川剧艺术家同台表演,为机关、学校、社区、川剧票友团等700余名群众带来视觉盛宴,省、市媒体进行了报道;雁江区文体广新局在2018年闹元宵活动中,组织开展了川剧“资阳河”流派专场演出。
(三)今后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15〕5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12号)和《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资府办发〔2017〕27号)文件精神,从以下几方面着力抓好川剧“资阳河”流派的保护传承:
一是大力支持川剧人才培养工作,积极选派川剧业务骨干参加省厅组织的“四川省戏剧培训班”学习。二是市、区文化馆设置川剧“资阳河”流派免费培训班,同时我局联合市教体局,在城区学校开设川剧“资阳河”流派兴趣课,请专业的川剧老师为孩子们授课,从川剧的基本常识,到川剧的唱腔唱段,再到舞台指法、身法、步法,都以“最川剧”的标准进行讲授。三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进川剧进校园、社区、乡村演出活动,营造爱川剧、唱川剧的良好氛围。四是集中全市川剧艺术人才力量开展“资阳河”流派传统剧目的传承、现代剧目的编创,组织人员走出去观摩学习和积极参与各级各类赛演,力争出精品。五是在雁江试点打造川剧“资阳河”流派传习基地,依托基地常年开展传习活动。六是每年市至少举办一场川剧专场文艺演出,雁江区至少开展4场川剧“资阳河”流派专场文艺演出,为川剧表演者提供展示平台。七是充分利用市非遗展示中心文化阵地,加强对川剧“资阳河流派”的宣传,在社会上营造保护川剧“资阳河流派”的良好氛围。八是加强对项目本体的保护传承,责成川剧资阳河流派所属区雁江区文体广新局评选出一位川剧资阳河流派表演艺术的代表性传承人和一处项目保护单位后,再申报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市级每年补助一定的传承保护经费,为有效传承打下基础。
二、关于抢救川剧“资阳河”流派有关建议的回应
(一)关于“成立抢救川剧‘资阳河’的工作机构”
目前,我市未成立抢救川剧“资阳河”流派相关工作机构或工作组,对于你们提出“成立抢救川剧‘资阳河’的工作机构”的建议,我局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沟通,在成立工作机构所需人、才、物、政策等方面均不成熟。目前,这一职能仍暂由我局统筹负责,具体职能暂时由市非遗中心代行。下一步,市、县(区)文体广新局将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川剧“资阳河”艺术传承与发展,研讨分析发展现状、面临的问题,寻求解决的方法,争取实现瓶颈的突破。同时,鼓励社会人士、社会剧团、民间保护协会等社会力量,开展川剧保护传承展演活动,为其搭建展演平台。
(二)关于“对现有的‘资阳河’资料进行搜集整理”
一是按照国、省《关于开展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2016年,我市全面开展了资阳市戏曲普查工作,全市共普查到戏曲剧种2个(川剧、曲剧),形成普查信息数据表8套。二是我局将积极与民间川剧表演艺术家、川剧保护协会、县(区)文化演艺中心联系,深入挖掘、收集、整理川剧“资阳河”流派相关的图文资料,建档保存。
(三)关于“制作音像资料”
你们提出制作音像资料的建议为我们在保护传承川剧“资阳河”流派的工作中指明了方向。我局将开展对川剧“资阳河”流派文字、音、像的摄录工作,也将积极与川剧表演团队、川剧创作团队、县(区)文化演艺中心对接,指导拍摄制作系统、完整的音像资料,形成一套较为系统完整的原始而直观的音像资料,利于后期学习和传承,为保护传承川剧“资阳河”流派奠定基础。
(四)关于“成立市级川剧团”
你们在提案中提出“成立市级川剧团”的建议,经我局与市委编办对接沟通后,认为目前新成立市川剧团条件不是很成熟。一是2011年5月,中宣部、文化部就国有文艺院团的改革出台了《关于加快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通知》(文政法发〔2011〕22号 ),明确提出“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已确定少数保留事业单位性质的院团,其他国有文艺院团(不含新疆、西藏地区)都要转制为企业,今后原则上不得新设或恢复事业单位性质的文艺院团”,你们的建议与中央改革方向有差异。二是艺术院团的建设和发展是一个长期的工作,市级川剧团的建设应该充分考虑川剧的市场容量、剧团的市场发展以及剧团的人员、经费、演出场所等方面的问题,就目前而言,新成立市级川剧团条件不是很成熟:1.缺乏专业性人才。目前,现有川剧团都是社会团体,由川剧爱好者组成,未经过专业培训,表演经验和技巧都是从日常表演过程中摸索而来,川剧表演专业人才极度匮乏。2.缺乏市场需求。川剧“资阳河”流派市场发展空间不大,每年除大型节庆活动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的两、三场专场演出外,基本靠承包各种庙会演出来维持川剧团日常运营。3.缺乏传承人。爱好和从事川剧“资阳河流派”的表演者均在50岁以上,且基于市场和收益原因,当地年轻人基本无人愿意学习;2018年在市文化馆开设川剧“资阳河”青少年免费培训班,但无学员报名,呈现后继无人的窘况。
感谢你们对我市文化工作的关心,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文件精神,加强戏曲保护与传承,支持戏曲剧本创作,支持戏曲表演团体发展,支持戏曲演出,加大戏曲普及和宣传力度,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打造“蜀人原乡”文化品牌贡献力量。
资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