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资阳市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服务全市广播电视,为促进全市广播电视“村村通”发展、保障广播电视“村村通”“长期通”“优质通”提供先进技术和优质服务。
2.对全市广播电视服务、广播电视音视频的监听监看。
3.对全市文化室、广播室技术服务、规划指导,督促检查。
4.对全市旅游景点、网吧等娱乐场所的监控。
1.资阳市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服务全市广播电视,为促进全市广播电视“村村通”发展、保障广播电视“村村通”“长期通”“优质通”提供先进技术和优质服务。
2.对全市广播电视服务、广播电视音视频的监听监看。
3.对全市文化室、广播室技术服务、规划指导,督促检查。
4.对全市旅游景点、网吧等娱乐场所的监控。
资阳市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属二级预算单位,下设科室3个,主要包括综合部、事业部、财务部。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资阳市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资阳市广播电视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590.84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3.9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
资阳市广播电视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590.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0.84万元,占100%。
资阳市广播电视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59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0.8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00%。
资阳市广播电视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90.84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3.9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0.8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7.26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3万元。
资阳市广播电视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90.8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23.9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7.26万元,占75.7%;教育支出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21万元,占10.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06万元,占5.43%;住房保障支出51.3万元,占8.68%。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47.2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0.21万元,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32.06万元,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5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资阳市广播电视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0.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9.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91.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
资阳市广播电视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本年度拟安排出国(境)0人次。
2024年无公务接待费计划。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无变化。
资阳市广播电视服务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资阳市广播电视服务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资阳市广播电视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1.2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9.85万元,增长1.12%。
2024年,资阳市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截至2023年底,资阳市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4年资阳市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所有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绩效目标具体情况详见公开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资阳 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资阳市会议管理中心、资阳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