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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关于《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不予和减轻处罚清单》的公示
作者:佚名 点击量:10732 更新时间:2024/7/8 13:34:32 分享至: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资府法组办〔2024〕1号)的规定,我局制定了《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不予和减轻处罚清单》。
现将《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不予和减轻处罚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即2024年7月8日至8月8日)。
任何单位或群众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政策法规科(资阳市雁江区广场路9号市政府办公区二号楼0909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8000800,联系人:梅朝能)。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
附件1:《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附件2:《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不予和减轻处罚清单》
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4年7月8日